今年6月接受顾问单位邢台太保的委托,办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。拿到一审判决后发现,一审法官在判决是违背保险条款的计算方式,计算数额过高,并造成了交强险、商业三责险和本车车损险三个险种的重复赔偿。发现一审判决错误后果断决定上诉。到二审法院开庭时,对方律师坚持保险条款中计算公式为格式条款,要求维持原判。作为保险公司是代理律师,以条款为依据,将以上三个险种的赔偿公司一一在法庭列明,与法官抽丝剥茧、细丝析理通过计算得出按照一审判决的计算方式车主会得到高达2000多元的重复赔偿。最终法官与车主方的律师均被说服,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。